法治共建 法润校园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长湖苑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揭牌仪式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今年5月21日是第三十三个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法典、“两违”整治工作的认识,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5月24日,博罗县司法局联合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溪街道办事处,到龙溪街道球岗村开展法治宣传“大篷车”进乡村活
为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作用,我校与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共建成立“长湖苑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6月17日下午,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长湖苑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我校举行。惠州市长湖苑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贺鸿德律师、中共鸿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汤楚香律师等出席揭牌仪式。仪式由惠州市长湖苑小学黄贵明副校长主持。


活动开始,黄贵明副校长介绍我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接着,惠州市长湖苑小学朱立新校长与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贺鸿德签定《共建协议书》,并为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长湖苑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揭牌。随后,朱立新校长为贺鸿德律师颁发“法制副校长”聘书。
活动中,共建双方就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今后共建活动内容进行交流。朱立新校长指出,我们要依托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优势,努力将相关法律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以生动灵活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激发学生的参与式学法,力求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熏陶,增强法治观念。双方还就设立“法制班主任”、“法制辅导员”等工作设想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

创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有助于引导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此内容转载于惠州市长湖苑小学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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